各系(院)、部门:
现将《对于开展2013年首届享受湖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》(湘人社函[2013]401号)文件转发如下(详见附件1),请各系(院)、部门,按照《通知》的要求,结合实际情况,择优推荐,并准备好下述材料(附件2、3),于11月19日前交至组织人事处。
注: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业技术人才推荐1-2名(排序推荐),高技能人才1名。
附件:1、
《对于开展2013年首届享受湖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》.诲辞肠
2、
专家情况登记表.诲辞肠 1份
3、
2013年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情况一览表.诲辞肠 1份
组织人事处
2013年11月1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