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系(院)、部门:
现将《对于开展2015年度享受湖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》(湘人社函(2015)220号)文件转发如下(详见附件1),请各系(院)、部门,按照《通知》的要求,结合实际情况,择优推荐,并填报下述材料(附件2、3),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,于9月23日前交至组织人事处。
附件:
附件1.对于开展2015年度享受湖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(湘人社函(2015)220号).锄颈辫
附件2.专家情况登记表.诲辞肠
附件3.2015年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情况一览表.诲辞肠
组织人事处
2015年9月18日